必赢242net同学:
根据我校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协助做好2014年选调生工作的函》(新教内学函〔2014〕8号),现就做好我校推荐毕业生到新疆基层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调对象
2014年应届毕业生(不含定向生、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)。
二、选调条件
1.政治素质好,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、维护民族团结、维护社会稳定,反对民族分裂。
2.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工作,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,服从组织分配。
3.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是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,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,担任过学生干部(班长、团支部书记、院系及以上学生会主席、副主席、团委书记、副书记)或获得过院系以上表彰奖励、荣誉称号,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。
4.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。
选调生到乡镇报到后,即为新录用公务员,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跟踪管理。
请拟报名选调生的同学于5月30日将《2014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》(一式二份)(附件2)、《2014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》(附件3)及《推荐函》(式样见附件4)交通博楼C316